當前位置:首頁 » 專題報道 » 政府采購合同融資信息專題
服務實體經濟,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是政府采購的重要政策功能,契合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目標。中小企業資產規模小,有效抵押物少,抗經營風險能力相對薄弱,其融資難問題一直十分突出。近年來,財政部相繼出臺了《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措施,工信部、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也紛紛出臺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多策并舉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中國政府采購網特策劃此專題,助力中小企業發展,有效解決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企業融資信息瓶頸。
部分省級地方政府采購融資服務政策措施一覽
部分全國性銀行金融機構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一覽
銀行機構 | 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的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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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商銀行 | 河北、山東、湖北、安徽、浙江、廣東、新疆 |
2 | 中國銀行 | 北京、山東、湖南、湖北、廣東 |
3 | 建設銀行 | 河北、山東、湖北、浙江、廣東 |
4 | 農業銀行 | 北京、河北、安徽、廣東 |
5 | 交通銀行 | 河北、山東、江蘇、湖南、湖北、安徽、廣東 |
6 | 招商銀行 | 天津、山東、湖南、廣東 |
7 | 光大銀行 | 山東、江蘇、湖南、浙江、廣東 |
8 | 中信銀行 | 山東、湖南、廣東 |
銀行機構 | 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的地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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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民生銀行 | 天津、河北、山東、江蘇、湖南 |
10 | 華夏銀行 | 河北、山東、湖南、廣東 |
11 | 浦發銀行 | 北京、上海、山東、河北、河南、湖南、湖北、 |
12 | 興業銀行 | 河北、吉林、山東、湖南、湖北、廣東 |
13 | 廣發銀行 | 湖北、浙江、廣東 |
14 | 郵政銀行 | 河北、山東、江蘇、陜西、江西 |
15 | 平安銀行 | 廣東 |
具體操作程序(以福建為例)
(一) 銀行應按要求向省財政廳提交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的意向書,提出參與意向,并作出自行承擔業務風險等相關承諾;
(二) 省財政廳進行必要審查并統籌各方的技術方案后,分期分批向銀行提供政府采購業務系統在線數據對接支持,銀行應將支持供應商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的產品信息(包括授信條件、額度、期限、優惠政策、業務程序等)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進行發布,并可在線獲取中標(成交)公告、政府采購合同等信息;
(三) 有融資需求的供應商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銀行及銀行提供的融資產品,自行向銀行提出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申請并在線提交相關材料;
(四) 銀行審查通過同意授信后,供應商應在該行開立封閉式專用賬戶,與采購人等相關當事人在合同中或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方式約定唯一的收款賬號,并通過政府采購業務系統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在線備案;
(五) 銀行可通過福建省政府采購網對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合同信息與網上備案合同進行比對,確保合同收款賬號與融資銀行收款賬號一致。審核無誤后,銀行按照程序發放貸款;
(六) 銀行發放貸款的同時,應辦理政府采購合同涉及的應收賬款的質押查詢和登記,保護交易安全,避免權利沖突,防范交易風險;
(七) 供應商履行完合同并通過項目驗收后,采購人應及時將采購資金支付到備案合同中約定的收款賬戶,用于歸還貸款。銀行按合同約定的條款,可直接從收款賬戶中收回貸款。
相關問題梳理(參照部分省市)
財政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試點銀行作為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的放貸方;
銀行根據政府采購中標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狀況、管理水平及參與政府采購履約情況,自主決定是否給予貸款以及相應的授信額度;
企業以政府采購項目中標合同為憑據向銀行申請貸款,或在授信額度內向銀行申請貸款;
貸款企業履行政府采購合同后,財政部門借助國庫集中支付手段,將政府采購合同下款項直接支付到企業在貸款銀行設立的專用賬戶,用于歸還貸款。
在本省、市(區)、縣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并成功履行該省、市(區)、縣政府采購合同供應商;
合同融資貸款僅對應企業中標政府采購合同項目下的資金需求,中標企業應在貸款銀行開設賬戶作為政府采購項目結算的唯一賬戶,并由銀行對該賬戶資金支付進行全程監管;
企業按政府采購合同金額自籌一定比例的履約資金;
企業社會信用狀況、財務狀況、銀行信用記錄及參與政府采購的相關歷史記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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