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開展2025年政采專項整治
2025年06月27日 09:20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財政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于開展2025年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25年6月起開展2025年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至2026年1月底結束。
《通知》明確,此次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包括:采購人傾斜照顧本地企業,指向特定供應商或特定產品,以供應商注冊地、所有制形式、組織形式、股權結構、投資者國別、經營年限、經營規模、財務指標等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歧視待遇;代理機構違規收費、逾期退還保證金;供應商提供虛假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合同業績、中小企業聲明函等材料謀取中標;供應商投標文件相互混裝、異常一致,投標保證金從同一賬戶轉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投標文件、辦理投標事宜等惡意串通行為。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結合中國政府采購網的統計數據信息,歸集在本轄區進行工商登記注冊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代理機構全國執業數據信息,按照《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合理確定“一年一查”“三年一查”“新登記”3類代理機構名單。各級財政部門按規定合理確定“重點檢查”“五年一查”2類代理機構名單。符合“一年一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全部納入本次檢查范圍;符合“三年一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抽取三分之一的此類代理機構納入本次檢查范圍;符合“新登記”條件的代理機構,即2023年以來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省級分網進行名錄登記的代理機構,且2024年其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已產生中標成交結果的,應納入本次檢查范圍;符合“重點檢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全部納入本次檢查范圍;符合“五年一查”條件的代理機構應抽取五分之一的此類代理機構納入本次檢查范圍。財政部選取北京、內蒙古、廣東、廣西等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2家代理機構進行檢查,相關省級財政部門不再對其進行重復檢查。
《通知》提出,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存在的“四類”突出問題,明確專項整治重點任務,采取堅決有力措施糾治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典型案例,強化震懾效應,推動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堅持協同共治,著力完善部門協同、央地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貫通融合行業監管、社會監督等多種方式,推動各方力量有效集成、同頻共振,不斷增強政府采購監管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堅持標本兼治,堅持“當下改”和“長久立”相結合,既聚焦當前突出問題,精準施策、靶向發力,確保問題整改見行見效,又著眼長遠治理需求,以點帶面、舉一反三,加強制度建設,切實堵塞監管漏洞。財政部門要積極順應數字化發展趨勢,大力推進智慧監管,深度運用大數據分析、行為預警等數字化手段,聚焦供應商投標和專家評審等關鍵環節,及時發現潛在風險,精準篩查圍標串標等疑點線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采購監管難題。
相關文章
- 財政部 公安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2025年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2025-06-23
- 樂從開展兒童家具打假專項整治2016-01-18
- 貴州質監局圍繞節能環保、民生質量和安全開展六項專項整治2014-12-15
- 下半年重點整治電商售假 多部門協作執法2014-08-19
- 湖北省孝感市專項整治醫療器械重點品種201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