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主要采用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確定會議定點場所
2025年06月06日 10:39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5月27日,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的通知,自2025年7月1日施行。
《實施細則》明確,會議定點場所應當通過公開招標、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等方式確定。我省主要采用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確定,省級統一發布或委托發布征集公告,市、縣(區)原則上不重復采購,因特殊情況確需開展補充采購的,由市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采購方式和采購結果報送省財政廳備案。
《實施細則》提出,會議定點場所實行動態管理,采購協議有效期為兩年,每兩年集中調整一次。采用開放式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確定的會議定點場所,在開放式框架協議期內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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