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創新運作機制規范PPP項目實施流程
2017年11月01日 08:15 來源:財政部 【打印】
為落實好《省財政廳轉發財政部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蘇財辦〔2017〕4號)文件精神,嚴格執行財政部兩個“強制”要求,堅持PPP項目規范實施,切實承擔起推進地方政府PPP改革的主體責任,沛縣創新運作機制,按照“一個全程”“兩輪評審”“三級發布”“四項批復”規范PPP項目實施流程。
“一個全程”,即財政部門、主管部門、實施機構、咨詢機構、法務機構等相關機構全程參與PPP項目實施方案設計。
“兩輪評審”,即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完成后,項目實施機構會同財政局組織PPP專家論證,經專家論證通過后再組織發改、建設、規劃、國土等部門聯合評審,通過部門評審后報縣政府批準實施方案,進入社會資本政府采購流程。
“三級發布”,即市場測試公告在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資格預審及招標公告在徐州政府采購網發布,省級示范項目在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提高項目招標的公開性和競爭性。
“四項批復”,即縣財政局關于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意見,縣政府批準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縣人大常委會批準政府付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及中長期財政規劃的批復,縣政府批準PPP合同的批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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