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財政部第一千四百四十二號投訴裁決案的思考
2025年02月19日 09:1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 畢常彬
首先要正確理解《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該辦法”)的宗旨要義,有助于政確落實政府采購中小企業扶持政策。該辦法“(六)明確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該辦法的附件《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化規定“本公司(聯合體)鄭重聲明,…………,屬于(采購文件中明確的所屬行業)……屬于(中型企業、小 型企業、微型企業);”。
上述法規條文表明,該辦法是以具體采購活動及其采購實體(采購標的)為載體,并以采購標的所屬行業及其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為依據,來扶持促進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的中小企業發展的。因此該辦法的宗旨要義是專門扶持、促進采購標所屬于行業的中小企業發展的,而并非泛化無限制的扶持與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無關的其他中小企業發展。我們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要以具體采購項目及其采購標的所行業為標準來正確執行落實好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而不能脫離具體采購標的及其所屬行業來抽象、泛化理解執行。
二是正確理解《中小企業聲明函》格式之“供應商屬于采購標的所屬行業”規定,有助于依規正確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筆者認為,該條法規內涵本意是指供應商(企業)在商場監管機關注冊(或登記備案)的主營業務行業類別(或注冊認定的企業所屬行業類別)必須與采購文件列明的采購標的所屬行業類別相符時,才屬于該辦法所稱的“供應商屬于采購標的所屬行業”;而并不是簡單片面的任由供應商單一以采購文件列明的采購標的所屬行業來隨意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就可以獲得中小企業優惠政策。但是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在采購實踐中均未能深入正確理解此條規定,甚至在財政投訴處理中也忽略了此條規定的深刻內涵,從而導致大量的主營業務所屬行業根本不屬于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的供應商參與投標時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獲得的了中小企業政策扶持,從而致使大量主營業務本屬于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受到了非法排斥并失去了競爭優勢。正是我們在執行中誤讀這條法規政策,才導致我們在政府采購中小企業政策執行中五花八門:賣生鮮的、食品經營部、賣小家電的、商貿公司、物業公司、環衛清潔公司、房地產公司和汽車貿易公司、物流公司等等也敢大膽跨行業投標競爭“造價咨詢服務、土地咨詢服務、環境評價服務、廣告制作發布服務、居家養老服務、農業病蟲害防治服務、文化宣傳服務”等等項目,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獲得了小微企業價格扣除(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則獲得了投標資格),并因此而中標成交。
三是,《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 為什么規定采購文件應當明確采購標的所屬行業及其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為什么規定供應商只能是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的中小微型企業才能享受價格扣除(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則獲得了投標資格)?因為主營業務行業類別不屬于所投標項目采購標的行業類別的供應商,因其混業經營所形成的資金規模、人員技術力量和合同規模條件大,相對于主營業務屬于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的中小微企業而言具有更大的規模優勢,如果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允許這類企業跨行業投標競爭并且因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獲得政府采購中小企業政策扶持,就可能會在綜合經營規模效應上排斥了其他本屬于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并且具有絕對競爭優勢、中標成交機率更高,長此以往就是會形成政府采購行業壟斷模式,這非常不利于促進本屬于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的中小微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這有違《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宗旨原則。
綜上,這就是財政部第一千四百四十二號投訴裁決案之裁判要義所在;這對于我們今后正確理解執行《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具有重要意義。筆者希望采購界同仁和各級財政部門予以重視;同時也建議財政部及時出臺相關配套文件,對此作明確細化規定,這非常有利于全國更加依法合規執行好、落實好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
(作者單位:四川榮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附:財政部第一千四百四十二號投訴裁決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一千四百四十二號)
一、項目編號:XHTC-FW-2021-1040
二、項目名稱: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保安服務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四川瑞正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投訴人)
地 址:四川省梓潼縣文昌鎮文昌路北段139號文昌花園3棟2層3號
被投訴人:新華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稱代理機構)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東路39號8層810
當事人:四川大學華西第四醫院(以下稱采購人)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18號
相關供應商:四川天虎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稱天虎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東升街道西安路四段120號4棟1-3層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中標供應商天虎公司涉嫌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代理機構未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屬于小微企業且其主營業務所屬行業與采購標的所屬行業一致時,供應商才能享受價格扣除優惠政策。鑒于本項目中出現了影響采購公正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采購人廢標,并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未依法編制招標文件的問題限期改正。
財 政 部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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