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社會服務還缺統一政策規定
2017年02月23日 10:35 來源:法制日報 【打印】
截至今年1月底,全國27個省區市法院均已完成員額法官選任工作,約占全國法院總數的86.7%,共產生入額法官105433名。法官員額制改革試點工作基本完成。
建立和完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是此次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大“重頭戲”。
在全國政協委員黃爾梅看來,通過嚴格的遴選程序,選出最優秀的法官、檢察官,讓他們更專注辦案,以確保辦案質量,從而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國政協委員汪利民同樣認為,員額制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內容。法官的職業發展如果主要依靠提高行政職務,這樣的結果是優秀法官不斷走向領導崗位,優質司法資源不斷從審判一線流失,出現“提拔一位法院領導,減少一位辦案法官”的現象。
政協委員們認為,員額制改革是一項全新的改革舉措,是著眼長遠的基礎性工作。隨著配套改革的出臺,員額制改革成效將會更加明顯。
貴州等地探索符合司法規律的員額制,以案定員。通過對辦案數量和辦案人力成本進行科學測算,綜合考慮轄區面積、經濟發展狀況、常住人口數量、法官素養結構等因素,科學計算法官員額,合理確定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之間的科學比例,破解了“案多人少”的難題。
“員額制不是終身制,入額后每年定期進行考核,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或有廉政作風等問題的,退出員額。”貴州法院工作人員向全國政協社法委和民革中央聯合調研組介紹說。
調研組發現,法院等司法機關還面臨著司法輔助人員如何“招得來、用得好、留得住、起作用”的問題。“目前司法輔助人員數量不足、流動性大,購買社會服務缺乏統一的政策規定;同時,司法輔助人員的作用定位不清晰、職業前景不明確、人員管理不科學也對進一步推進改革帶來了挑戰。”調研報告指出。
委員們認為,要把握好各類司法人員的“入口”和“出口”。建議盡快建立司法行政人員與法官或檢察官、司法輔助人員的相互轉任通道,同時明確工資待遇對照關系、職務等級的評定規則,允許符合條件的不同身份人員自愿選擇轉任。
全國政協委員倪邦文還建議,加強對青年法官的培訓,加快完善司法權運行體制,建立合理的職業考核機制、晉升機制和職務保障制度,使青年法官能夠在良好的職業保障環境中安心工作,有合理的職業發展通道和職業安全保障。
據了解,為推動落實《法官、檢察官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方案》,2016年最高法扎實推進工資制度改革,配合人社部、財政部出臺法官、司法輔助人員工資制度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下發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指導意見,督促指導各級法院逐步兌現各類人員工資待遇,推動司法警察警銜津貼發放工作。
去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通過下發指導性意見、建立情況報告制度、典型經驗示范等形式,著力加強員額制改革的政策解讀、跟蹤指導、信息收集,督促指導地方各級法院加快推進法官員額制改革。
目前,全國法院正積極推進法官單獨職務序列第二步改革工作。截至今年1月底,北京等11個省區市已完成首批員額法官的單獨職務序列等級確認和任命工作。其他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地區,也已制定法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實施細則或等級確定辦法,并正在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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