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將啟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
2018年07月23日 10:2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近日,吉林省財政廳發布了《關于開展2018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重點對檢查范圍、檢查內容、檢查時間及工作要求等作出規定,以貫徹落實財政部統一的檢查要求。
一是明確檢查范圍。全省各級財政部門負責選擇代理本級政府采購業務的代理機構作為檢查對象,檢查比例不得低于代理本市(縣)政府采購業務機構總數的25%,檢查內容為2017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購項目,每家代理機構抽取的項目不少于5個,代理不足5個項目的應當檢查所有項目。為避免多級重復檢查,各市(州)財政局負責匯總本地區擬檢查的代理機構名單后報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將根據近年來檢查情況統籌協調合理確定。原則上,近3年已經檢查過且未被處罰、業務行為較為規范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不列入本次檢查范圍。
二是明確檢查內容。本次檢查涵蓋政府采購活動的全過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編制、進口核準、方式變更、信息公告、評審過程、中標成交、保證金、合同管理、質疑答復等環節。
三是明確檢查時間。此次檢查時間分階段進行,共分為部署階段、自行檢查階段、書面審查階段、現場檢查階段、處理處罰階段、匯總報告階段、公告信息階段共七大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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