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2日 09:04 來源:四川日報 【打印】
12月1日,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省內的成都市衛計委、成都市工商局、成都市商務委、廣元市環保局、宜賓市筠連縣部分機關事業單位等均已建立了政府采購內部管理機制。據了解,該機制的核心在于采購單位進行政府采購時,采取內部分權模式,將采購人的權力化整為零,再使分散的權力之間形成相互的“看牢盯緊”,力求從政府采購的源頭上,讓每一筆采購都清亮透徹。
自從3月1日《政府采購實施條例》規定采購人應當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以來,大半年過去,我省多地采購單位紛紛響應,迅速建立了符合自身實際的內部管理制度。建立這一制度能解決什么問題?各地制度又分別有什么亮點和特色?連日來,記者走訪了相關單位。
打破采購人的“一言堂”
采購人作為政府采購“第一”當事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居主導地位,其行為規范與否,直接關系采購活動的成敗。“歷來,采購人的絕對權力容易使政府采購出問題。由于采購人是出資方,故而其話語權分量一般較重,就算一些采購需求設置不科學合理,也有可能在標書的編制中掌握絕對的話語權,導致采購工作出現偏差。”長期從事政府采購業務的陳先生指出,同時,負責評審的評標專家也非全才,在一些專業性極強的細節上,也難免因專業知識的不足而導致失察。
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利用單位內部的分工形成相互制約,并運用一系列具有控制職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就能更好地打破采購人的“一言堂”,從而實現政府采購物有所值的目標。對此,成都大學副教授李桂玲認為:“這是將現代管理理念引入行政管理領域的一種嘗試,也是從內部控制層面落實嚴以用權的重要保障。”
嚴把采購需求驗收關
在政府采購中,采購人的風險往往在于采購前端的需求管理和采購后端的履約驗收,而我省多地采購單位的內部管理制度,也著重從這兩方面入手加以制約。
成都市商務委、廣元市環保局以“分權”為主導思想,進一步完善了采購計劃申報、采購活動監督等采購工作流程,并明確了各環節中責任人的權利和義務;宜賓市筠連縣出臺了《筠連縣領導干部政府采購行為暫行規范》,明確采購單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政府采購工作,并要求采購單位成立政府采購領導小組,組長由單位分管領導擔任,并配備紀檢干部、財務負責人及采購聯絡員。
而在采購后端的履約驗收方面,成都市工商局對合同及驗收管理環節實行“一項目、一合同、一備案、一驗收”的管理制度;成都市衛計委制定問責措施,若采購文件具有傾向性遭到投訴而導致項目廢標,則按黨風廉政建設規定追究相關領導、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關鍵環節引入第三方監督
我省多地出臺政府采購內部管理辦法,對于提高采購質量和效率,促進廉政建設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不過,在業內人士眼中,內部管理辦法也應接受第三方監督。省社科院金融與財貿經濟研究所所長王小琪就表示:“‘內控’效果究竟如何?不能由采購單位自己說了算,在采購單位實施采購過程中,可以在關鍵環節引入第三方進行監督。”
記者了解到,王小琪口中的第三方監督方式,我省已有不少地方進行了嘗試。綿陽、簡陽、旺蒼等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聘請了來自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組成的多名行風監督員,輪流對政府采購項目進行監督,并及時反饋意見;瀘州市要求采購單位通過互聯網發布驗收預公告,邀請未中標供應商、社會各界人士和采購單位一起參與驗收工作。同時,在采購項目履約完成后,由當地財政部門自行或委托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對項目進行隨機抽檢,重點檢查采購單位驗收履職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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