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更新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2019年11月26日 09:09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浙江省財政廳近日印發《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0年度)》(以下簡稱“新目錄”),其中新增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等服務項目,并對棚戶區改造等服務的內容作出修改。
浙江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目錄修訂是根據《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2019年指導性目錄基礎上,按照財政部規定的分類提出2020年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同時考慮目前財政預算已經安排資金的項目、法律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明確的公共服務重點支出領域或項目,適合采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還將目前財政預算沒有安排資金、屬于省委省政府明確的公共服務重點支出領域或項目,本地本部門亟需且同級財政具有相應保障能力的公共服務項目,在減人或不增人、不新設機構的前提下,逐步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據了解,新目錄包括“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性服務”“行業管理與協調服務”“技術性服務”“政府履職所需輔助性事項”和“其他服務”共6類一級目錄,47項二級目錄,156項三級目錄。二級目錄數與上年一致,三級目錄比上年增加了4項,其中包括新增了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社會心理服務、機動車駕駛人考場服務5項,刪除了公益性崗位,修改了就業創業培訓、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棚戶區改造服務、農業林業科技研發與推廣4項的說明。
新增的項目中,“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服務”最受各方關注。按照《民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 共青團中央 全國婦聯 中國殘聯關于進一步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的意見》中,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各地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要加大政府購買心理服務類社會組織力度。引導承接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優先聘請村(居)兒童主任協助開展上述工作”的要求,浙江省財政廳此次將此項服務納入了政府購買服務目錄范疇,并對其服務具體內容作了規定,包括:熱線運行、監護評估、精準幫扶、政策宣傳、業務培訓、家庭探訪等關愛服務等。
此外,在服務內容的修改方面,“棚戶區改造服務”的說明修改尤為值得注意。根據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規定,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嚴禁將建設工程與服務打包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住建部相關文件也明確規定,對新開工棚改項目,不得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實施建設工程或變相舉債。按此要求,浙江省財政廳將“棚戶區改造服務”的說明由“政府應當承擔的棚改征地拆遷服務以及安置住房籌集、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修改為“政府應當承擔的棚改征地拆遷服務”。( 樂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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